学院公告

中国农业大学2025—2026学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简介

  • 时间:2025-04-01
  • 来源:继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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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即日起启动2025-2026学年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访学期限及申报时间:

第一学期:

2025年9月——2026年2月(半学年)

2025年9月——2026年8月(一学年),即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截止报名,以上访学期限不予延长。

第二学期:

2026年3月——2026年8月(半学年)

2026年3月——2027年2月(一学年),即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截止报名,以上访学期限不予延长。

二、申报条件

1. 高等学校在职教师;

2. 政治思想素质好,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 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4. 具有硕士以上(含)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在普通高等学校已从事教学、研究工作3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5. 所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方向一致;

6. 根据访学学院及导师推荐意见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接受条件

(一)导师条件

1. 我校在职在编的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

2. 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

(二)接受名额

每位导师每年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不超过2人。

四、访学相关事项

1.  访问学者学费:

一学年:8000元/年/人;

半学年:5500元/半年/人。

2.  国内访问学者均不安排住宿,需自行解决;

3.  访问学者访学期间不转户口、档案、党员组织关系,工资、福利及公费医疗费等均由选派单位保留并负担。

五、申报流程

1.  选择导师,中国农业大学访问学者实行导师负责制,申请人员需在申请前自行与导师取得联系,沟通访学事宜。

2.  下载并填写附件中《中国农业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两份)《住宿自理承诺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  导师如同意接受,在《中国农业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签字。

4.  申请人需携带以下申报材料来继续教育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费用:

(1)     加盖公章后的《中国农业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两份)

(2)     《住宿自理承诺书》(一式两份)

(3)     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半年以内的《个人体检报告》

5.  学院接收申报咨询截止日期为:

上半学期3月1日——6月30日(9月入校);

下半学期9月1日——12月31日(次年3月入校),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访问学者要求

1.  访问学者报到后应在导师指导下制订访学计划,一个月内提交计划书(一式两份)至管理部门;

2.  访学期间应遵守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出现违法违纪或者其他不宜继续学习的情况,将取消访学资格,并通知选送高校;

3.  访学结束需填写《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个人访学总结,考核合格者,可获得中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制《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

七、注意事项

1.  凡在申报过程中作假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访问学者的资格;

2.  中国农业大学不负担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的进修费、住宿费、工资、差旅费及医疗费等;

3.  身体状况不适宜长期在外脱产学习与集体生活者(例如怀孕、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等),不予接受;

4.  因学校住房紧张,所有访问学者均需自行安排来校访学期间的住宿;

5.  中国农业大学只通过“中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接受信息,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相关工作。

6.  若因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申请、报到入学等安排无法按照预期进行或有所调整,学校将第一时间发布通知,请申请人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32588

邮箱:qzy0111@ca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内继续教育学院第六会议室。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2日

住宿自理承诺书.docx

中国农业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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