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5日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

特别提醒

  1. 考试时间共120分钟,即9:00---11:00;
  2. 考生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入场,凡携带者请立即交到监考人员指定地点保存,否则一律按违规处理;
  3. 除考试用具外,考生携带的其他物品,请放到考场前面,不能放在自己的座位旁边或抽屉里面,否则一律按违规处理;
  4. 考生考试全过程不得离开考场;
  5. 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学校、姓名、准考证号,用2B铅笔涂黑与准考证号码对应的信息点;
  6. 找人替考、使用通讯工具作弊者,根据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给予开除学籍处理。